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发布通知,鼓励各级预算单位运用好政府采购手段,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以支持脱贫攻坚。《通知》明确,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李长安表示,这条政策的亮点是,政府采购既可以增加贫困农户销售收入,又为贫困人口创造了就业岗位。
李长安:目前是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运用政府采购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是一种有效而且力度较大的扶贫措施。《通知》有两个亮点,一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预算单位运用好政府采购手段,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以支持脱贫攻坚。二是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各级政府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仅要用政府采购商品的方法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还要通过就业扶贫的方式,为更多的贫困人口创造就业岗位。
绝大多数贫困地区都有特色农产品,但苦于信息不畅,缺乏销售渠道,许多农民陷入守着“金山银山”却不能致富脱贫的困境。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超过了3万亿元人民币,如果用其中的一部分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农副产品销售出路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除了政府直接采购,还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农产品销售搭建更快捷的网络销售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农产品走出大山。此外,在采购服务方面有针对性地聘用贫困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物业公司和服务公司,将使贫困地区的劳动力通过非农就业,获得更多的到城镇打工就业的机会,增长见识,提高收入。总之,积极和灵活地运用政府预算资金采购贫困地区的商品和服务,不仅带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还放大了财政资金精准扶贫成效,大大提升了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